内江企业债务:股东责任、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

一、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

公司出现欠款情况,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1.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通常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此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并无关联。

二、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

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
  1.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
  1.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
  1.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1.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避免超期,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1. 若债务存在担保,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

三、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

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内江市位于天府之国的东南部,座落在美丽富饶的沱江之滨。东连重庆,西接成都,南通自贡、宜宾、泸州,北到遂宁、南充,是川东重镇、四川省规划建设的8个大城市之一。地理位置东经104°15′–105°26′,北纬29°11′–30°2′。内江历史悠久。内江是开发较早的巴蜀腹心城市,东汉建县,曾称汉安、中江,隋文帝时改称内江,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1950年设内江专区,1985年改建省辖内江市。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内江行政区划进行再次调整至今。由于历史上盛产蔗糖,制糖业发达,素有”甜城”之称。内江文化底蕴深厚。内江素有”大千故里”、”文化之乡”的美誉,是川中文化发达地区之一。自古以来,人文荟萃、才俊辈出,孔子之师苌弘、西汉辞赋家王褒、东汉教育家董均、宋代理学家陈抟、国画大师张大千、新闻巨子范长江、被孙中山授予四大将军之一的喻培伦大将军等都是内江彪炳史册的杰出代表。内江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受盆地和本地自然环境的影响,具有气候温和、降雨量丰富、光热充足、无霜期长的特点。冬暖夏热,雨量适中。平均气温15℃–28℃。景观:圣水寺,安岳摩崖石刻,张大千纪念馆,隆昌古湖风景区,大自然景园,重龙白云山景区,三湖白牛寨景区。